坦白来讲,我不是一个能够很好的权衡私人感情与绝对公平的人。我没有办法肯定的说:“这是人之常情,每个人都会在这种事情上犯错误的。”
在这场不知道是为了谁的利益的坚持下,我可以很坦率的说:我不是既得利益者。
如果对于某些事情开过了一次先例,那么就一定会有第二次、第三次、更多次。这就让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说服自己去允许,也没有站得住脚的说法去拒绝。最终的结果就是他人预期想达到的目的达成了,而我自己深陷于规则制定者默认违背了规则的怪圈中,不知道怎么做,不知道做不做。
也许那一个晚上我没有操作失误的话,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吧。
很后悔,同时也很苦恼。刚好在这样的一个时间节点上,无力可为又无能为力。
啊这……权衡这些经常让人很难堪……有的时候甚至想……但忍住了
忍住之后事情也没了进展……
我也不知道如何和别人沟通,就如刺猬一样,一不小心就会把别人扎伤……遇到伤心的人,很想安慰一下他,但又不知道说什么……